目录
- 总则
- ONIA任务与工作内容
- ONIA会员
- ONIA组织机构
- 财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知识产权
-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智能计算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英文名为“Open NPU Innovation Alliance”, 英文缩写 “ONIA”(以下简称“ONIA”)。
第二条 ONIA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由智能计算产业领域相关单位发起(“发起单位”),联合国内外智能计算产业链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自愿结成的跨行业、开放性、非营利性的创新联合体。
第三条 ONIA致力于着力聚集产业生态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智能计算产业、标准和产业研究,共同探索智能计算产业技术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推进技术、产业与应用研发,开展试点示范,广泛开展合作,形成有影响力的合作平台。
第四条 ONIA旨在汇聚产业界力量,促进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流和深度合作,促进供需对接和知识共享,共建智能计算产业生态,面向商业成功,有效推进智能计算产业技术创新。
第五条 ONIA秘书处职能由作为理事会授权单位的理事长单位另行书面委任的单位(“秘书处承载单位”)承担。
除了行使本章程规定的秘书处职权之外,秘书处承载单位有权根据理事长单位的授权代表ONIA:(1)对外签署协议,开展合作,举办、组织或参与活动,并享有权利及履行义务;(2)管理并运营ONIA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知识产权(包括许可),申请或获取新的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知识产权,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行权,以及其他ONIA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事项;(3)从事其他理事长单位授权的事项。
第二章 ONIA任务与工作内容
第六条 ONIA任务是着力聚集产业生态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智能计算产业、标准和产业研究,共同探索智能计算产业技术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推进技术、产业与应用研发,开展试点示范,广泛开展合作,形成有影响力的合作平台。
第七条 ONIA主要目标:
- 制定、批准和维护开放NPU处理器指令集并为未来的规范设定方向;
- NPU处理器指令集的自主可控;
- 构建强大、成长的生态系统;
- 通用商标和标识的使用;
- 在全球范围内做市场推广;
- 支持产业、学术等基础群。
第八条 ONIA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智能计算体系架构合作,统一ISA需求分析,汇总行业信息,通过分析不同的开放智能计算应用场景梳理出行业关键需求,输出技术架构,面向特定领域的智能计算指令集;
(二)开展智能计算体系架构标准规范前期研究及技术标准推进;促进在技术标准中达成一致意见,并将研究成果输出到中国及国际的技术标准组织形成标准,促进行业技术与标准的融合发展;
(三)开展智能计算体系架构的市场推广工作相关活动,促进ONIA在市场拓展和品牌推广中形成合力,通过共同市场营销活动推广智能计算体系架构的价值,提升业界关注度,促进行业市场空间的发展;
(四)开展智能计算体系架构产学研交流与合作,建立不同工作组,打造技术与产品生态,促进ONIA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与机构进行产业合作。
第三章 ONIA会员
第九条 ONIA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十条 申请加入ONIA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
(二)拥护ONIA的章程;
(三)在ONIA致力于发展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ONIA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秘书处初审后报理事会;
(三)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履行相应程序后成为ONIA会员。
第十二条 ONIA的架构是:
- 指导委员会:由业界领袖和ONIA上级指导单位代表组成;
- 理事会:首届理事会由各发起单位组成;
- 技术委员会:作为ONIA常设技术管理机构;
- 会员大会:由本ONIA全体会员组成;
- 秘书处:作为ONIA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三条 ONIA会员资格分类如下:
理事长单位:由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首届理事长单位,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后,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可任免下一届理事长单位。
理事单位:经理事会决议通过,申请成为理事单位会员。
战略委员单位:企业可向秘书处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向理事会报备,成为战略委员单位。
委员单位:企业可向秘书处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向理事会报备,成为委员单位。
社区会员:企业可向秘书处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向理事会报备,成为社区会员单位。
第十四条 ONIA会员分别享有下列权利:
社区会员单位:
- 可免费参加ONIA组织、策划的交流会议;
- 针对ONIA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如需提供单场活动运营支持费方可参加的,社区会员单位可享受运营支持费优惠;
委员单位:
除享有上述会员单位的全部权利外,
- 提议设立工作组,并提名工作组的副组长,作为成员参与工作组;
- 针对以ONIA名义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如研讨会、行业交流活动等,委员单位享有在活动中展示和推广各单位产品、品牌及技术的权利;
- 可优先承接ONIA发起和对接的相关技术及技术、产品、标准推广的项目;
战略委员单位:
除享有上述会员单位的全部权利外,
- 可提名人员按照规则参与竞选ONIA理事代表;
- 可提名工作组的负责人/组长,并领导工作组实施;
- 在ONIA内部提议设立、领导专项课题和项目的权利;
- 可以参与ONIA工作组、标准草案起草、提交文稿以及获得阶段性工作文件和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
理事单位:
除享有上述会员单位的全部权利外,
(一)可作为发起方发起测试项目或专项工作组,报请理事会审核;
(二)可优先参加ONIA组织策划的所有公开或闭门式交流研讨性会议;
(三)可委派一名人员作为代表担任ONIA理事;
理事长单位:
除享有上述会员单位的全部权利外,
(一)可提名并任命理事长、首席科学家、首席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技术委员会主席人选;
(二)可优先推荐ONIA组建的相应工作组的负责人/组长;
(三)评估ONIA的发展,具有提议解散ONIA的权利。
第十五条 单位会员应指定固定人员作为代表参加ONIA。单位会员代表中至少有一人为单位的授权代表,代表单位会员在ONIA中开展各项活动。会员单位因并购等事宜发生重大组织机构变化,如需变更会员主体等事宜,需要向理事会提交说明并申请进行会员变更,由理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ONIA章程、执行ONIA决议;
(二)积极参加ONIA活动,主动承担并完成ONIA分配的各项工作;
(三)努力维护ONIA内部团结,吸引更多业界伙伴加入ONIA,并共同维系ONIA的整体形象和良好声誉;
(四)保守ONIA机密,保守ONIA其他成员的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
(五)指定专人负责同ONIA秘书处联系,以便开展日常工作;
(六)向ONIA按时足额缴纳运营支持费。
第十七条 理事长单位,不得退出ONIA,除非符合解散条件致ONIA解散,才能退出ONIA;理事单位主动退会时,应提前60天向ONIA理事会提交书面文件;其他会员单位退会时应提前60天向秘书处提交书面文件。理事单位若怠于履行理事单位职责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ONIA运营支持费用,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等),则经任一理事单位提议,经理事会决议,可免除该理事单位的理事资格;战略单位及委员单位若怠于履行其相关单位职责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ONIA运营支持费用等),由秘书处决定,可免除该单位的相关资格。
会员退会时应且同时退还或销毁从ONIA获得的全部机密文件、物品和资料,并自动失去ONIA针对会员授权的知识产权,会员退出ONIA后应继续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八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ONIA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ONIA组织机构包括:指导委员会、会员大会、理事会、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ONIA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第二十条 ONIA全体成员组成ONIA会员大会,其主要职权是:
(一)审议ONIA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定期举行两次,必要时理事长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ONIA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参会方能召开。理事可采用远程在线形式出席理事会会议。ONIA决议须获得出席理事会的全体理事的赞成票。如全体出席理事就某项决议未能达成一致的,由理事长提交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经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后,该决议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 负责ONIA战略等重大工作的规划与执行;
(二) 提名、选举和任免理事长单位;
(三) 讨论、制订和决策ONIA年度关键工作;
(四) 审议和决策重大议案,并形成决议;
(五) 审议和决策ONIA本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和上年度财务决算草案,及本年度所需运营支持费数额;
(六) 监督指导秘书处的工作,听取和审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七) 审议和决策其他重要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ONIA首届理事会由理事以上单位会员组成;ONIA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未来根据ONIA发展需要可增选副理事长及理事,由理事会确定增选名额。
第二十四条 ONIA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实行理事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ONIA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三)起草ONIA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ONIA会员加入与退出申请的受理;
(五)负责组织对接ONIA与政府、企业、其它机构等的项目合作;
(六)协同市场推广与合作组,进行媒体宣传、展会推广、交流研讨等工作;
(七)负责会员运营支持费的收取与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经费使用制度;
(八)负责办理会员大会、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ONIA设立技术委员会作为常设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委员会和组织结构是:
(一)技术委员会设一个技术委员会主席,由理事长单位任命,任期五年。负责运行管理,发布标准,以及协调争议。
(二)技术委员会可自行决定设立若干分委会,由分委会定义,管理各个相应的规范讨论,结论形成,及版本维护。
(三)技术委员会需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成果展示。
第二十六条 ONIA设立产学合作机制,发展ONIA产学合作伙伴,探索产学合作经验,为ONIA成员搭建教育及科研机构的桥梁:
- 产学合作机制面向对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非营利性机构(“产学合作伙伴”);
- 产学合作伙伴条件:对于ONIA的发展和成员的交流具有促进作用,为ONIA发展提供学术指导,开展人工智能相关的研究和产业发展项目;
- 产学合作伙伴额外的权利:
·可以参加ONIA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包括会员大会,workshop,资源对接会等
·提议举办ONIA学术研讨活动
·可以组织,领导,参与ONIA工作
·可以获得最新学习开发板,开发工具和教学课件
·可向ONIA申请减免运营支持费
- 产学合作伙伴额外的义务:
·保守ONIA机密,保守ONIA其他成员的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
·指定专人负责同秘书处联系,以便开展日常工作
·以ONIA提议为导向配合撰写和发布行业和学术报告
·定期举办师资培训和技术宣讲,积极支持ONIA的各项学生大赛
第二十七条 ONIA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其工作应接受ONIA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财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ONIA经费来源为:
(一)运营支持费;
(二)社会捐赠、资助;
(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ONIA会员应当支持ONIA的运营,根据ONIA需要缴纳运营支持费。运营支持费标准由理事会每年进行审议,会员单位须按照标准按时足额缴纳每年度运营支持费,并与秘书处紧密沟通,为支持ONIA良好运营开展友好合作。
第三十条 ONIA经费用于支付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和ONIA其他事务所需费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秘书处单独列账,专款专用,不得使用在ONIA规定的范围以外。
第三十一条 ONIA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ONIA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 秘书处按年度向会员大会提交资金使用清单及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 ONIA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标准等,其归属、使用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执行。
第六章 知识产权
第三十五条 ONIA尊重会员的知识产权,理解并支持会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举措。会员不因参加ONIA的任何活动而承担向ONIA及其会员或第三方转让知识产权的义务,除非会员另行明确书面同意或与有关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六条 ONIA名称、标识、网址、网站、以及技术委员会产出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归属ONIA所有。会员需要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需另行获得ONIA或其指定的主体书面同意。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 ONIA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ONIA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ONIA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根据理事会决议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ONIA理事会议上表决通过。本章程一经生效后,于2021年7月15日第一次理事会议上通过的原ONIA章程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ONIA理事会所有。